为进一步培育上市后备力量,支持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日前发布《黑龙江省专精特新专板挂牌奖励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细则》,在黑龙江股权交易中心“专精特新”专板挂牌并实现直接融资的企业,单户企业将获得最高30万元的奖励。
据悉,此项奖励政策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高质量建设区域性股权市场“专精特新”专板的相关要求,提升黑龙江省企业在该专板的挂牌融资积极性,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其中所指的“专精特新”专板,是黑龙江股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按全国统一标准设立,聚焦服务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特色板块,将整合政府和市场资源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与上市培育功能。
根据《细则》,申请奖励需满足四项条件:
奖励标准方面,省级财政将按企业融资额的2%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细则》要求,省工信厅、省委金融办、黑龙江证监局、省财政厅及市县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对政策实施、资金使用等环节的监管;申报企业和黑龙江股权交易中心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等负责,第三方评审机构需保障评审过程可追溯。同时,我省将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通过事前设定绩效目标、事中开展“双监控”、事后进行“双评价”,确保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结果将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