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晟新材被证监会立案 上月刚公告拟定增迎尉立东入主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9日讯 天晟新材(300169.SZ)2月6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9日讯 天晟新材(300169.SZ)2月6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02026008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立案调查事项的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

天晟新材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月15日晚间,天晟新材发布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5,3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或补充流动资金。

天晟新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北京融晟致瑞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融晟致瑞”),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天晟新材本次发行的股票。融晟致瑞已与天晟新材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发行前,天晟新材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本次特定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融晟致瑞直接持有天晟新材50,000,000股股份,持有天晟新材股份比例为13.30%;同时融晟致瑞一致行动人融晟鑫泰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天晟新材20,489,484股股份,对应发行后股份比例为5.45%,因此在协议转让及本次发行完成后(不考虑股权激励),融晟致瑞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天晟新材股份比例合计为18.75%,显著高于其他股东,且天晟新材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较为分散,融晟致瑞及其一致行动人足以对天晟新材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融晟致瑞将成为天晟新材控股股东,融晟鑫泰为天晟新材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尚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融控股”),尚融控股对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的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决策权,尉立东持有尚融控股99%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经理,即尉立东实际控制融晟致瑞及融晟鑫泰,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尉立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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